藤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的解读

2023-04-06 09:40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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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我县属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地区,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往往发生在山体陡坡,突发性强、危害性极大,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比较严重。为规范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明确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和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阶层以及公民的职责,保证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二、出台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自治区梧州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要求。

三、工作思想

为规范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明确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和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阶层以及公民的职责,保证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四、工作目标

明确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的目标、任务和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社会各阶层以及公民的职责,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随时掌握我县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点的动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地质灾害,保证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序、高效进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五、主要任务

(一)编制年度防治方案和完善应急预案

各乡镇政府组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和切坡临坡建房危险区域进行认真摸底排查,组织对2023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完善和修改并公布,特别是要对地质灾害隐患、易发区和花岗岩丘陵山区切坡临坡建房隐患区域监测人和责任人进行核实,进一步落实各灾害隐患点、易发区监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级签订监测责任状,对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人员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按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预案制度

汛期期间,各乡镇政府要对应急预案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地质灾害发生后,应立即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和组织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县应急、住建、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灾情。有关部门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抢险救灾、灾民安置、卫生防疫、社会治安等工作。

(三)加强规划和管理

严禁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爆破、削坡或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严格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工程建设活动和在山坡、山边地带的私房建设。严格控制成片毁林开荒开垦破坏植被、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易发区内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城镇(规划的管理力度,要对容易导致地质灾害的违章建筑进行坚决的清理整顿和拆除。

(四)落实各部门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县、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在藤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努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解读单位:藤县自然资源局

解读联系人:吴金松

解读联系电话:0774——729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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