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改革新法规、新政策、新规范,以加强道路运输源头监管、维护学员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科学发展、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改革,创新管理模式,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
二、出台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和考试大纲》《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协同共治工作的通知》(桂公通〔2023〕1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桂交便函〔2023〕242号)等规章及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以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成效,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促进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压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驾培机构)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服务举措,曝光并严惩各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解决当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度。
五、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面摸排。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 3)等法规、标准,开展驾培机构资质复核,全面排查辖区驾培机构教练场地、教练车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及纠纷投诉等情况。
(二)召开警示约谈。根据自治区交通运输厅12328热线系统运行情况通报并结合日常管理及投诉处理情况,整理汇总问题较多的重点驾培机构,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召开警示约谈会,督促其落实培训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积极妥善处理投诉纠纷。
(三)开展集中整治。针对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规综合采取限期整改、通报批评、罚款、停业整顿等措施,严厉打击惩治乱象顽疾,真正做到“通报一批、处罚一批、清退一批”,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对辖区驾培机构及其分训场地进行逐一检查,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行业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坚决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曝光典型案例。梳理筛选具有普遍性和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在依法严惩的基础上,通过电视、报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集中曝光,让违法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促进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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