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局各股室、二层单位:
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工作需要,现将领导班子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邹光德 局长
主管党务工作和主持局全面工作。
梁朝荣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党支部办公室、环评法规股、办证大厅、财务室、水生态环境与综合股、工会办,联系藤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分管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意识形态、绩效、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保密、安全、机构改革、档案、后勤、共青团、环境监测等工作。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三年三工程”、排污许可管理、环评文件(含规划环评)质量监督检查,生态环境区域合作、环境法规、环境宣教,科学技术、环境政策技术支持、统计、计生、妇联、工会、财务、水污染防治、水功能区划,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立牌、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入河排污口管理、入河排污口整改与论证审批等工作。负责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
莫念新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执法大队、大气环境股、土生态环境与固废股、乡村振兴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藤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协调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污染防治、大黎铅锌矿区环境整治和监管执法工作、地下水污染防治;负责对接中央、自治区及梧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组织协调工作;核与辐射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环境应急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清洁生产、安全生产;负责大气、噪声、机动车污染防治、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组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巡查及存在环境问题整治;环境信用、环境信访;综治维稳、环保税、农村工作、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开展等工作。
卢培洲 四级调研员
协助梁朝荣副局长工作,指导招商引资、环评等工作。
梧州市藤县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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