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2025-02-26 13:00     来源:和平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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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党委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共藤县和平镇委员会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全面领导本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等相关规定,藤县和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下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具体职能: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唐煌

联系电话:0774-755204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振东街3号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具体职责: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深入基层党组织“五基三化”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唐仁凤

联系电话:0774-755358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振东街3号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

具体职责:贯彻执行有关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发展态势,做好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等;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强产业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实现乡村振兴目标。负责本镇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加强对本镇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实行镇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资金监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负责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负责宣传贯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负责牵头落实各项统计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业务上接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祥焕

联系电话:0774-7553881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振东街3号

(四)平安法治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维护辖区内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负责辖区内反邪教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或协助做好辖区内“三大纠纷”案件;负责辖区村(居)民戒毒康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映金

联系电话:0774-755276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振东街3号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

具体职责: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村(社区)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指导村(社区)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救灾、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养老机构、流浪乞讨、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移风易俗具体事务性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韦钦桦

联系电话:0774-755204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振东街3号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藤县和平镇农业服务中心

具体职责:负责宣传贯彻农业、水利、林业、乡村振兴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领域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负责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负责行业内统计工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农业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制定本镇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农业机械、水产畜牧兽医、水利等方面的服务、示范和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负责农作物病虫鼠草害的监测、调查及防控指导工作;负责本乡镇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配合县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协助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建设与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协助开展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资源要素规范管理等任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助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区生态建设,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管理林业采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验收,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负责退耕还林、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衔接;负责农村能源(农村生活生产使用的沼气、秸秆、薪柴、太阳能、风能、微水能等)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的引进与开发。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吴大洋

联系电话:0774-7380048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中兴街52号


(二)藤县和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具体职责: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以和平镇人民政府名义,集中行使镇政府自然资源、农房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水利、林业等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代表乡镇政府履行上级职能部门依法赋予或委托乡镇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等相关执法工作。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的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按需要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辖区内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业务上接受县司法局和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胡廷钊

联系电话:0774-7552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中兴街52号


(三)藤县和平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具体职责: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空间等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辖区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镇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及路政服务等工作;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负责加强农村宅基地报建服务和农村住宅建设过程监管。负责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协助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上述领域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梁世祥

联系电话:0774-755222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中兴街52号

(四)藤县和平镇便民服务中心

具体职责: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平台建设管理;承担面向社会及个人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受理和办结工作;实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制订和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组织实施镇政府政务公开;负责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服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老龄工作和残疾人等民政工作;负责落实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政策;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协助组织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等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联络接待、情况反映、困难帮扶、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八一”和春节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负责辖区内拥军优属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大数据发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体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文耀

联系电话:0774-7552700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振东街3号


四、领导分工

杨伟杰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李宏延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玉献妙  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

负责绩效、政务公开等方面工作

负责协调综治信访禁毒维稳方面工作。

分管党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吴忠锋  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党委书记工作

保密、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自然资源、住建教育、共青团、妇联、改革等方面工作。

分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乡村振兴工作站。

联系和协调和平一中、和平二中、和平中心校。

挂钩屯江村、志成村。

周建鹏  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消防、环保、耕地保护(田长制)、村镇建设、电力、气象、通讯、能源建设等方面工作。

负责协调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作。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协助分管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和协调濛江供电所、和平电信支局、和平邮政支局

挂钩新良村、石桥社区。

李佳鸿  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负责政法、武装、综治信访禁毒维稳等方面工作。

分管平安法治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和协调和平派出所、和平司法所。

挂钩石桥村、思源村。

余振源  党委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意识形态、农业农村(含农业、农村)、粮食安全、党委信息、网络舆情、文化、体育、科技和工信、统计、商务、招商引资、物流、史志等方面工作。

分管农业服务中心融媒小镇工作站

联系和协调和平供销社。

挂钩龙塘村、陈塘村、和平街社区。

周善福  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

负责统战财政经济、发改林业(林长制)、交通、项目建设、库区移民、市场服务等方面工作。

负责协调和平市场工作,负责新平开发区项目,协助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分管财政经济办公室、项目办公室

联系和协调和平信用社、和平石桥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和平镇支行和平桂银村镇银行、柳梧铁路项目、濛江至平南丹竹公路项目、平竹大桥项目、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和平服务站

挂钩新平村、平竹村。

海英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负责组织、人事、党建、老龄、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工作。

协助镇人大主席抓好人大工作。

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

挂钩座洞村、官罗村。

梁乃宇  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挂钩榄莫村、都坡村。

    王建友副镇长

负责民政社保、医保、卫生、市场监督、食品药品、残联等方面工作。

协助推进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分管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和协调和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

挂钩木依村、和平村。

  副镇长

负责水利(河长制)等方面工作。

协助推进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联系和协调和平水电站、和平水厂

挂钩新塘村、双垌村。

和平派出所所长、一级警长、副镇长(兼)

主持和平派出所全面工作。

负责社会治安稳定等方面工作。

周光务三级主任科员

协助李佳鸿同志工作。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藤县和平镇振东街3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电话:0774-7552048

传真:0774-7552028

邮编:543313

电子邮箱:hpz755202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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