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大黎镇人民政府机构职能

2025-03-01 10:20     来源:藤县大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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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六)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大黎镇人民政府综合设置下列党政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调查研究、档案、绩效考评、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陈信宇

联系电话:0774-75581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268号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深化基层党组织“五基三化”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黄彬强

联系电话:0774-75589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268号

(三)财政经济办公室。贯彻执行有关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拟订本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分析经济发展态势,做好项目谋划和建设工作,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等;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强产业引导,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助推实现乡村振兴目标。负责本镇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制定本镇重要的财政经济管理办法,加强对本镇事业单位的财务监管,实行镇机关事业单位会计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本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预算内外收支管理;负责资金监管、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负责国有资产监管、行政事业性票据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规范化运营、管理工作;负责村级财务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抓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农村股份合作制。负责宣传贯彻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负责牵头落实各项统计指标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业务上接受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统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朱洪婵

联系电话:0774-75581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268号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组织和制度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村(社区)政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指导村(社区)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社会救灾、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组织、慈善事业、养老机构、流浪乞讨、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移风易俗具体事务性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民政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韦海生

联系电话:0774-75581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268号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国家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指导辖区内网格化综合管理等工作;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和应急管理指挥平台;负责辖区内反邪教工作,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单位综合治理责任制和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内法制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治安保卫等工作;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依照有关规定做好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或协助做好辖区内“三大纠纷”案件;负责辖区村(居)民戒毒康复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社区矫正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黄发林

联系电话:0774-7558910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268号

大黎镇设下列事业单位:

(一)大黎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要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村镇建设、农村宅基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应急管理、交通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空间等相关发展规划;协助做好辖区自然资源、村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公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镇容村貌、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和相关信访、纠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监管及路政服务等工作;统一承办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相关审批管理业务,加强农村宅基地报建服务和农村住宅建设过程监管。负责灾害预防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协助做好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工作;负责上述领域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江林松

联系电话:0774-7558907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

(二)大黎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宣传贯彻农业、水利、林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领域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负责国家政策和市场动态的研究,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负责行业内统计工作。参与制定本镇农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负责农业、农业机械、水产畜牧兽医、水利等方面的服务、示范和公益性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资市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等工作;负责发展乡镇特色产业和农产品的品牌建设;负责农作物病虫鼠草害的调查及防控指导工作;负责本乡镇农田水利项目建设,配合县做好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作;协助农村能源、农业环境保护建设与管理。负责动物疫情的调查、监测、报告,协助处置突发动物疫情;协助开展本辖区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事业、乡村振兴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负责落实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资源要素规范管理等任务,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等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助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指导和管理等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林区生态建设,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和湿地巡查工作;协助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管理林木采伐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验收,处理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负责退耕还林、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旱、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组织和协调水利项目实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和技术服务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农业产业融合、农村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的有效衔接;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管理,加强农村能源新技术、新设备、新器材的引进与开发。业务上接受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徐敏

联系电话:0774-75581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

(三)大黎镇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大黎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平台的建设管理;承担面向社会及个人的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咨询服务、受理和办结工作;实行乡镇“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制订和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服务规范;组织实施镇政府政务公开;负责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服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群众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生活救助、儿童福利、老龄和高龄、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工作;负责落实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等政策;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协助组织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等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信息采集、联络接待、情况反映、困难帮扶、光荣牌悬挂、送立功喜报、“八一”和春节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负责辖区内拥军优属工作。业务上接受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大数据发展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广体旅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曾海松

联系电话:0774-7558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

    (四)大黎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外以大黎镇人民政府名义,依法集中行使镇政府自然资源、农房管控、农村宅基地管理、村镇建设、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水利、林业等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代表乡镇政府履行上级职能部门依法赋予或委托乡镇的相关行政执法事项。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消防等相关执法工作。依托“广西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的全流程行政执法监督。按需要联动辖区内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派驻(出)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及时发现、制止和处置辖区内相关领域的违法行为。业务上接受县司法局和县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江展鹏

联系电话:0774-7558125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

三、领导分工

苏有初镇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谭相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江剑波镇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全面工作;负责绩效考评、电力、政法、综治、信访、禁毒等工作;分管平安法制办;挂钩东安村、国安村;联系供电所、司法所。

柳吉鹏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镇党委书记分管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清廉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组织人事、乡村振兴、深化改革、机关支部、工会、驻村管理等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工作站、驻村工作队;挂钩理答村、花洲村。

汤奋朝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发改、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财税、审计、住建、水利、环保、工信、项目建设、金融、保险、招商引资、商务、住房公积金、财务、农村集体资产委托代理、不动产等工作;分管财经济办、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村办、项目办、矿办;挂钩祥江村;联系信用社、财保公司。

黄荫树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县监察委派出大黎镇监察办主任(兼)主持镇纪委监察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等工作;挂钩古盘村、兴安村。

邝怀耀提名镇党委政法委员 主持镇武装部工作;负责武装、民兵、退役军人事务、民政、计生、残联、医保、社保等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武装部;协管平安建设办工作;挂钩白祝村、太兴村。

郭清强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负责党建、史志、保密、机要档案、人事编制、共青团、老干部、人才等工作;分管党建办;挂钩朝林村、平安村。

张万慧镇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理论学习、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妇联、儿童、大数据发展、政务服务等工作;分管记者站、诗社;挂钩大黎村、大黎社区;联系初中、中心校。

周春海 镇党委统战委员、副镇长负责农业农村、统战、林业、外事、民族侨务、宗教、商会、革命老区、科协、科技、地震、邮政、气象、电信、移动、联通、盐业、石油、供销等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挂钩永和村、来历村;联系邮政支局、电信支局、移动营业厅、联通营业厅、加油站、供销社。

江宏飞 副镇长 负责交通、风力发电项目、机关后勤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协管项目办;挂钩黎田村。

副镇长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卫生、统计等工作;协助江宏飞同志管理交通、风力发电项目工作;挂钩上荣村、和安村、富斗村;联系卫生院、市场监督管理所、市场服务中心。

黄永彪副镇长、藤县公安局大黎派出所所长 主持大黎派出所全面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大黎镇大黎街26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电话:0774-7558125

传真:0774-7558123

邮编:543319

电子邮箱:dl75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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