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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全民健康政策和自治区、梧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拟订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藤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全民健康政策和自治区、梧州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依法负责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准入。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九)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开展卫生健康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协调有关部门对全县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二)拟订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县中医药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藤县建设,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县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藤县卫生健康局下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重大问题调研、重要文稿起草、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督查、考核、政务公开、绩效、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负责人:刘桓君
联系电话:0774-728242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二)人事教育股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贯彻落实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管理工作。
负责人:黄璐璐
联系电话:0774-247781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三)规划发展与财务股
承担健康藤县建设协调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卫生运动和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项目建设、监管工作。承担机关和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负责机关工资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绩效考核(含动态绩效考核)方案的审批、备案等工作。
负责人:陈秀婵
联系电话:0774- 247783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四)法制与监督股
贯彻落实卫生健康性法规、规章、卫生健康地方标准,负责综合性卫生健康法规研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宣传、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完善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指导规范执法行为。组织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负责人:黎金燕
联系电话:0774- 257083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五)疾病预防控制股(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组织拟订疾病预防控制中长期规划,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和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建立疫情信息通报和共享机制,指导医疗机构等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责任。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提出预警决策和启动应急响应建议。承担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执行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传染病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相关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控效果评估。管理传染病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组织预防接种服务体系及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组织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的免疫效果评估。指导开展寄生虫病与地方病防控工作。拟订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意外伤害相关预防措施。承担推进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事业发展工作。
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组织实施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参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审查。组织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协调、组织全县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实施艾滋病防治政策、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综合防控和救治工作,完善艾滋病防治体系建设,动员和指导社会组织及志愿者参与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督查指导、考核评估工作。
协调落实爱国卫生有关政策、法规和有关工作规范。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普及健康知识,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健康活动。指导开展重大活动保障、重点疾病防控及重大自然灾害后的爱国卫生工作。
负责人:黄美波
联系电话:0774- 2570078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六)医政医管体制改革股(基层卫生健康股)
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等工作。负责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重点学科、指导全县医疗卫生适宜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全科医师、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和组织实施基层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指导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监督实施中医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标准、服务规范。拟订中医药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中医药重大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项目。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指导和组织实施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县健康扶贫管理工作。
负责人:覃祚章
联系电话:0774- 728345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七)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落实生育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负责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组织落实妇幼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依法监管妇幼卫生、计划生育、出生缺陷防治工作。
负责人:霍旭军
联系电话:0774- 247782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八)宣传股
拟订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负责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重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组织协调县有关部门开展健康卫生宣传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基层宣传教育网络建设,负责舆情分析和监控、政务公开、党政信息报送等工作。
股长:王锦萍
联系电话:0774-247783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县卫生健康局加挂藤县中医药管理局、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代管藤县红十字会、藤县计划生育协会。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藤县计划生育协会
藤县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县计生协会”)是协助县委、县政府动员广大群众促进人口发展、生殖健康、计划生育和家庭保健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的桥梁和纽带。
主要职责是: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执行《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章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服务活动。
3.开展群众性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工作,指导普及有关性与生殖健康、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预防艾滋病的科学知识。
4.为会员和群众提供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等服务,接受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帮助群众尤其是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和会员所联系的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
5.组织开展家庭健康促进活动,协助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
6.负责开展交流和对外宣传工作。
7.指导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8.承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协会秘书长:霍旭军
联系电话:0774- 247782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中心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二)藤县红十字会
藤县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主要职责: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县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心负责人:陈秀婵
中心联系电话:0774- 728242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三)藤县县直单位卫生健康服务站
协助藤县卫生健康局做好藤县卫生健康和计划生育工作;完成藤县卫生健康局党工委、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站长:李光平
联系电话:0774- 257078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四)藤县卫生学校
培养藤县辖区内中专学历技术人才,医学中专学历教育,护理中专学历教育,促进藤县卫生事业发展。
校长:黄美波
联系电话:0774- 728662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7号
(五)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藤县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传染病、寄生虫病、 地方病、 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
3.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 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
4.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预预,开展食源性、 职业性、 放射 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 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预预策略与措施。
5.疾病病原生物监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 6.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 行为干预。
7.开展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
8.开展生活饮用水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负责人:吴奋雄
中心联系电话:0774- 729298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3号
(六)藤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主要职责是:
1.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涉及
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2.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 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对妇幼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5.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6.对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7.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等消毒服务机构、消毒产品销售环节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并负责食品安全标准追踪评价工作。
8.负责对各乡镇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和 督查。
9.负责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 核实和上报。
10.负责违法违规行为投诉、 举报的受理、 核查工作。
11.开展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12.完成县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 青
联系电话:0774- 72902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3号
(七)藤县人民医院
主要职责是:
1.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战略、规划。
3.加强医院标准化管理,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医疗环境,确保全县人民医疗健康需求。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
6.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7.参与卫生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8.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卫计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党委书记:何发标
院长:
联系电话:0774- 728236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东10号
(八)藤县妇幼保健院
主要职责:1.承担全县辖区内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职责;
2.承担全县辖区内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 等医疗保健服务;
3.承担全县辖区内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任务的组织与实施;
4.组织实施全县辖区内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妇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5.承担全县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与计划生育服务的技术培训、科学研究、信息管理、技术推广、项目管理、质量监测等业务管理工作;
6.承担全县辖区内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技 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人员培训等任务;
7.负责全县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相关信息收集、统计、 整理、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建立技术指导与培训下级服务机构的有效工作机制,承接下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转诊。
8.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书记:陈日练
院 长:何爱宁
联系电话:0774- 729296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大道296号
(九)藤县中医医院
主要职责
1、为人民群众提供中西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
2、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西医并重方针和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执行中医药政策;拟定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发展战略、规划;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发展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业务建设。
3、确保全县人民中西医疗健康需求,建立与地方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中西医结合医疗环境。加强中医医院标准化管理。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5、承担意外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急救及社区预防、保健和康复医疗服务工作,开展各种医疗保健卫生知识宣传普及。
6、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优势和作用,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的实施和日常管理。
7、组织实施中西医药科学研究,推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承担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8、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9、参与扶贫、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0、承担县委、县政府及县卫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书记:黄培强
院 长:刘 健
联系电话:0774- 72728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杉木冲开发区
(十)藤县皮肤防治医院
主要职责
1.为促进全县的麻风病、性病防治工作的开展,有效控制麻风病、梅毒和淋病在全县的流行和蔓延,早日实现消除麻风病和控制性病的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藤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为全县人民群众提供麻风病、性病、皮肤病防治监测与咨询。
3.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医疗法律法规,执行医药政策;拟定实施医院发展规划。
4.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执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院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工作。
5.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定点医疗机构的各项工作。
6.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县卫健局交办的其他卫生工作。
院长:罗显传
联系电话:0774- 729357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14:30—17:30
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杉木冲开发区
(十)各乡镇卫生院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的各项医疗卫生方针政策,执行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
2.协助本级政府制订和组织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保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中医基本诊疗服务和医学康复、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等综合服务;
4.开展疾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慢性病管理、卫生宣传、健康教育与咨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协助处理等公共卫生服务;配合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负责辖区内村卫生所(室)的业务指导,对乡村医生和乡村妇幼保健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
6.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和即时补偿结算等工作;
7.协助开展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区域内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等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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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
负责人 |
办公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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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藤州镇中心卫生院 |
彭仕鸿 |
藤州镇潭东村 |
0774-7300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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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藤州镇藤城卫生院 |
林永昌 |
藤县藤州镇登俊路86号 |
0774-7282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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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藤州镇津北卫生院 |
黄鑫 |
藤县藤州镇津北开发区 |
0774-7181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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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塘步镇卫生院 |
蒙志明 |
藤县塘步镇塘步开发区 |
0774-7082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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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埌南镇中心卫生院 |
胡超云 |
藤县埌南镇埌南一街93号 |
0774-7185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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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同心镇卫生院 |
覃丽玙 |
藤县同心镇同心街11号 |
0774-7083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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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金鸡镇中心卫生院 |
陈云飞 |
藤县金鸡镇天乐街103号 |
0774-73028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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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新庆镇卫生院 |
唐武生 |
藤县新庆镇新庆街106号 |
0774-7385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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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象棋镇卫生院 |
陆积坚 |
藤县象棋镇象棋街94号 |
0774-738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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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岭景镇卫生院 |
陈大颖 |
藤县岭景镇岭景街5号 |
0774-738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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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天平镇中心卫生院 |
李岳生 |
藤县天平镇天平街 |
0774-7387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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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濛江镇中心卫生院 |
蒙培龙 |
藤县濛江镇上新西一巷15号 |
0774-7501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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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和平镇中心卫生院 |
陈任朝 |
藤县和平镇中兴街71号 |
0774-7552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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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太平镇中心卫生院 |
江春玲 |
藤县太平镇正东街283号 |
0774-76036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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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古龙镇卫生院 |
梁积勇 |
藤县古龙镇古龙街11号 |
0774-768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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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平福乡卫生院 |
魏德胜 |
藤县平福乡平福街111号 |
0774-7556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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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东荣镇卫生院 |
黎孟诚 |
藤县东荣镇东荣街53号 |
0774-7555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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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大黎镇卫生院 |
吴源进 |
藤县大黎镇大黎街164号 |
0774-7558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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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宁康乡卫生院 |
覃桂 |
藤县宁康乡宁康街15号 |
0774-7557334 |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00
四、领导分工
梁炎文 党组书记、局长,卫健党工委书记
主持县卫生健康局党组、行政和卫健党工委全面工作。
陈宏永 党组成员、副局长,卫健党工委委员
负责规划发展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固定资产投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老龄健康、妇幼卫生与健康服务、县直单位卫生健康服务、计生协会、红十字会等工作。
分管股室:规划发展与财务股、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联系单位:藤县计生协会、藤县红十字会、藤县县直单位卫生健康服务站、藤县妇幼保健院、藤县第二人民医院(太平镇中心卫生院)、塘步镇卫生院、埌南镇中心卫生院、同心镇卫生院。
黄 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卫健党工委委员
负责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政医管、行风建设、科研教育、干部保健、医疗纠纷调解、残疾鉴定、征兵体检、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医疗设备、双拥、乡村医生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股室:医政医管体制改革股(基层卫生健康股)。
联系单位:藤县卫生学校、藤县中医医院、金鸡镇中心卫生院、新庆镇卫生院、象棋镇卫生院、岭景镇卫生院、天平镇中心卫生院。
曾令旭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卫健党工委委员
主持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全面工作。
魏朝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卫健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人事、宣传、保密、档案、节能减排、绩效考核、卫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青妇、卫健团工委等工作。
分管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宣传股。
联系单位:藤县人民医院、濛江镇中心卫生院、和平镇中心卫生院、大黎镇卫生院、宁康乡卫生院。
冯钰雄 党组成员、副局长(兼)、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卫健党工委委员
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科普、爱国卫生运动、艾滋病防治、禁毒、卫生应急管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安全生产、精神卫生、法制与监督、职业健康、食品安全、行政审批许可、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工作。
分管股室:法制与监督股、疾病预防控制股。
联系单位: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藤县卫生监督所)、藤县皮肤病防治院、藤县第三人民医院(藤州镇中心卫生院)、藤州镇藤城卫生院、藤州镇津北卫生院、古龙镇卫生院、平福乡卫生院、东荣镇卫生院。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大道7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电话:0774-7282425
传真:0774-7273866
邮编:543300
电子邮箱:txwsj20050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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