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机构职能 > 藤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一、机构职能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梧州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信息发布。
(三)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承担全县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县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梧州市、藤县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执行上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等,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和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全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县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梧州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地质灾害及测绘违法案件。指导全县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按规定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统筹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藤县自然资源局下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电处理、公文审核、会务、接待、机要、档案管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综治、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政务督查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关综合治理、综合业务、机关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后勤服务工作。组织抓好机关和下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主任:黄建椿
联系电话:0774-7292551 0774-729485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二)综合股
承担组织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工作。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研究,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和重大项目的统筹推进。承担自然资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工作。承担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全县自然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拟定和落实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
股长:曾繁云
联系电话:0774-729156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三)人事股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局党组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及管理。负责绩效考评工作。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培训。负责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具体事务。
股长:王武荣
联系电话:0774-729126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四)政策法规和执法监察股
承担本级自然资源部门的法制监督工作。组织起草自然资源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制宣传、普法工作;负责有关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负责对行政处罚案卷的法制审核;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相关工作;推进自然资源依法行政,组织开展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指导重大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咨询。
监督检查落实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制度的情况;负责组织起草拟订查处自然资源、测绘违法案件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受理群众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承办查处较大的自然资源、地质灾害及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卫片执法检查相关的工作;汇总分析全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重要信息和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自然资源督察整改等工作。
负责人:黄炜炜
联系电话:0774-72918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需报国务院、自治区、梧州市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相关工作。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综合统计。
主任:伍国宁
联系电话:0774-729816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六)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确权登记管理股
负责承担基础测绘任务和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组织实施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管理地理信息数据。监督测绘和地理信息行业市场秩序。负责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和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合,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
负责受理和承办土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确权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成果应用制度、标准和规范,制定本级的相关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监督指导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持证上岗人员管理和不动产登记代理机构、人员监管。
股长:张斌
联系电话:0774-729255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七)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完善自然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落实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落实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落实上级制订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县本级国有土地收储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
股长:曾镇德
联系电话:0774-729966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八)国土空间和建设项目规划股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村庄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专项规划。组织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梧州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县国土空间规划及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重大专项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审核城市景观风貌建筑外立面。
负责审核建设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核发城乡建设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规划许可“一书三证”。负责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书。负责协调和参与城市管网规划的编制。负责对市政、人防、道桥、涵洞工程的规划审核。负责辖区内给各类管网及地上杆(塔)线路的规划审核。负责与市政和管线工程相关的各类构筑物的规划审核。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
股长:吴宝夏
联系电话:0774-729141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九)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股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股长:吴金松
联系电话:0774-72955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十)耕地保护监督股
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股长:程孔平
联系电话:0774-729255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十一)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矿业权管理股
组织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县本级登记发证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调处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股长:陈彦杰
联系电话:0774-72925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十二)财务与资金运用股
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收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对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财务、直属单位财务监管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及相关信息公开。协助办公室做好后勤接待工作。
股长:欧辉杰
联系电话:0774-729255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三、下属单位
(一)藤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
大队长:江冠锋(兼)
联系电话:0774-7294818 0774-7292552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二)藤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主任:黄海标
联系电话:0774-7296808 0774-72918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7:00
办公地址:藤州大道北三巷3号
(三)藤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
主任:黄德文
联系电话:0774-7298392 0774-729801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四)藤县田长制工作中心
主任:程孔平(兼)
联系电话:0774-72933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五)藤县地质矿产技术服务站
站长:莫国良
联系电话:0774-729816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六)藤县土地管理技术服务站
站长:李斌强
联系电话:0774-72948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七)藤县土地储备中心
负责人:黄展敏
联系电话:0774-7296588 0774-72906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四、领导分工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战同志主持藤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直管耕地保护监督股、田长制工作中心、县田长办。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吴鑫海同志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土地开发利用管理、行政审批、土地储备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行政审批办公室、县土地储备中心。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大队大队长江冠锋同志负责人事、机关党建、纪检监察、绩效、财务管理、政策法规、执法监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安全生产、矿产技术服务、矿产管理与矿山安全、工、青、妇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人事股、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矿业权管理股、财务与资金运用股、政策法规与执法监察股、县自然资源综合执法大队、县地质矿产技术服务站、县卫片办。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耀锋同志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和确权登记、测绘地理信息监督和管理、不动产登记及档案管理以及林权登记管理、土地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土地管理技术服务站。
(五)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名国同志负责办文、办会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意识形态、保密、宣传、档案管理、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地质环境保护与地灾防治、土地开垦管理、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股、国土空间和建设项目规划股、档案室、信息中心、县矿业公司、县地灾办。
(六)副局长(挂职)罗成光同志负责编制全县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全县宏观经济运行研究、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重大项目统筹推进、规划方案和建筑方案技术审查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综合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中心。
(七)一级主任科员周进科同志协助江冠锋同志分管机关党委、工会、青、妇等方面工作。
(八)一级主任科员黄耀彩同志负责信访、维稳综治、土地、林地权属纠纷案件的调处确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工作。协助局长分管信访室、局扶贫站、调节处理土地山林纠纷办公室。
(九)四级主任科员喻明同志协助局长负责整县办、农地入市等工作。协助罗成光同志分管综合股、国土空间规划中心等方面工作。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大道12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电话:0774-7292551
传真:0774-7294808
邮编:543300
电子邮箱:txgtj@126.com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