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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藤县林业局是藤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设局长1名, 副局长3名。由藤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组织开展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县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管理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和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五)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县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八)指导、监督各产业对森林和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发展工作。
(九)代管国有林场。指导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藤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各级涉林(草)资金和林业(草原)国有资产。提出全县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全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开展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相关履约工作。
(十三)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县林业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局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股、产业股、规划财务股、林长制工作股。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宣传、信息、安全、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林业和草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负责人:温富宁
电话:0774-7299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二)生态保护修复股。起草全县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全县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实施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森林资源培育。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承担全县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全县荒漠、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起草全县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荒漠化、石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全县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全县沙化和石漠化地、草原资源的开发利用。
负责全县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负责审核上报国有林场的设立、变更、分立、合并和撤销等事项。受本级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监管全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组织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和林木良种储备。组织指导全县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创新平台、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
负责人:李巨仲
电话:0774-729989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三)森林资源管理股。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承担全县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承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行政许可。负责全县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凭证运输。负责全县森林经营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公益林划定、调整和监管,指导全县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全县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定农村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和组织制定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草)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与合作经济发展。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林下经济发展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政策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全县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级的林业和草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及法律咨询相关工作。牵头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负责人:何沼蒿
电话:0774-7299626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四)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县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组织各类自然保护地评审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指导湿地保护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履约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负责人:黄世坚
电话:0774-7292955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五)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股。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火情早期处置等并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全县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达华
电话:0774-729165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六)产业股。指导、监督全县各产业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林(草)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木(竹)材、花卉、林(草)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县林(草)业产业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负责全县林(草)业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举办或参加林(草)产品会展、博览会等活动。指导全县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康养、森林旅游发展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负责人:玉璐
电话:0774-729926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七)规划财务股。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基本建设投资、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自治区级资金、梧州市资金,藤县本级资金,监督指导相关项目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监督实施。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组织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统计工作、审计稽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机关财务核算管理、政府采购和直属单位规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刘寿献
电话:0774-7299633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
(八)林长制工作股。承担指导、协调推进林长制改革具体工作,拟订林长制改革配套制度,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牵头组织研究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督促落实县林长会议决议事项和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负责县林长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
负责人:莫松琴
电话:0774-729950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三、下属单位及职责
(一)藤县国有共青林场
1.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设立森林资源监管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对全场林地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全场森林资源开展林下经济和开发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2.负责场内森林资源调查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各类森林资源调查;负责全场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规划设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3.负责林业新技术的试验及推广工作,搞好种苗培育和植树造林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林场林区公路管理。
4.负责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全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除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外,严禁将林地转为非林地使用。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
5.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林场林区林木保护、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做好全场森林管护的计划和实施,以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协助上级部门对林场范围林业案件的查处;负责做好林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管护站、护林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和业务培训。
6.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护林员培训森林防火技能;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检查、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火灾档案。建立健全林场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森林管护人员和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
7.承办藤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梁忠海
电话:0774-708131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古龙镇高达村
(二)藤县国有小娘山林场
1.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加强林场管理机构建设,建立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设立森林资源监管机构,层层落实责任制,强化对全场林地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和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全场森林资源开展林下经济和开发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
2.负责场内森林资源调查及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各类森林资源调查;负责全场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规划设计,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
3.负责林业新技术的试验及推广工作,搞好种苗培育和植树造林工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负责林场林区公路管理。
4.负责严厉打击破坏国有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全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除依法办理林地占用、征收审核审批手续外,严禁将林地转为非林地使用。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侵占、破坏国有森林资源。
5.负责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林场林区林木保护、林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负责做好全场森林管护的计划和实施,以及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协助上级部门对林场范围林业案件的查处;负责做好林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管护站、护林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管理和业务培训。
6.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预防森林火灾;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护林员培训森林防火技能;负责本辖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检查、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和设备并建立健全火灾档案。建立健全林场护林防火组织,配备森林管护人员和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
7.承办藤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梁光炀
电话:0774-7384281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同心镇大梳村
(三)藤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及有关政策、法规。
2.负责管理本辖区内森林病虫害预算预报,防治管理、检疫与执法、技术培训和推广。
3.负责本辖区内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为野生植物保护提供检测鉴定服务。
4.承办藤县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宋献宁
电话:0774-718900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15:00-18:00
办公地址: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四、领导分工
(一)宋伙坤
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二)黄湘坚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党建、乡村振兴、统战、统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禁毒、宣传、武装工作、信访、网络问政及安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湿地保护、财务、森林防火、防汛抗旱、森林公园、节能减排以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和林业系统的其他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规划财务股、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股(县防火中心)、国营濛江苗圃、石表山森林公园管理站、太平狮山森林公园暨风景名胜区管理站、木材公司、林场服务公司。
(三)陈火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机关后勤、绩效考评、人事、教育培训、职称、公务员管理、保密、档案、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法制、行政执法、林长制、林下经济、政务服务、服务企业、公共卫生、环境保护、森林资源管理、国有林场改革、森林经营、山林纠纷调处、计划生育、工青妇工作以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
分管局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股、林长制工作股、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共青林场、小娘山林场。
(四)麦胜光
副局长。负责国土绿化、草原管理、石漠化防治、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林业科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林业产业、竹产业发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以及所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协助陈火明副局长分管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分管生态保护修复股、产业股、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县乡镇林业工作总站、县林业种苗站、藤县林业科学研究所。
五、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西梧州市藤县藤州镇藤州大道183号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774-7299500
邮政编码:54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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