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藤县2025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藤发改投资〔2025〕71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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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藤县2025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藤县幼儿园办学条件,提高学前教育的教学质量,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保障藤县适龄儿童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权利,促进藤县的教育现代化发展和社会建设,原则同意建设藤县2025年第一批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资金项目.
二、项目代码:2510-450422-04-01-431973。
三、建设地点:藤县天平镇天平街59号及藤县塘步镇中心幼儿园内。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一)藤县天平镇中心幼儿园:在原天平镇粮所地块新建 1 幢 4层幼教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2700 平方米,设置8个班,配套建设室内外给排水、室内外电气、消防、通讯、通风、避雷、监控、热水系统等工程。
(二)藤县塘步镇中心幼儿园:铺设室内地板胶 2500 平方米,室外地板胶500平方米,改造幼儿园游戏区域沙水池150 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估算总投资994.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85.88万元,预备费73.67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办法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8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项目建议书批复(藤发改投资〔2025〕65号、项目资金文件桂财教〔2024〕112号、政府会议纪要藤政阅〔2025〕10号及藤县天平粮所旧址土地证等。其中,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年综合能能耗折算后为6.99吨标准煤(当量值),不满1000吨标准煤不需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备)。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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