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藤县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藤发改投资〔2025〕8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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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审批藤县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完善藤县城区排水设施,缓解藤县城区内涝问题,减轻藤县城区排水压力,原则同意建设藤县城区易涝点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019-450422-78-01-028978。
二、项目单位: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藤县城区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藤县城区,改建DN1200的雨水管20000米;改建二坪DN1200排水管网20000米。修复并清淤旧中医院、排水主干渠1622米,配套箱涵、排水沟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估算总投资15054.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244.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1.63万元,预备费1368.61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为14个月。
六、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项目建议书批复(藤发改投资〔2025〕72号),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本项目建成后,项目年综合能耗折算后为0吨标准煤(当量值),不满1000吨标准煤不需办理节能审查。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10%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其他工作要求(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藤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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