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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政府职能机构体系
(一)加强理论学习和新时代文明实践
1.加大力度、狠抓思想道德。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制定了我局2022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方案,并每季度组织集中开展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二是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共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5次,在各党支部、双联系村、双报到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7次。
2.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2022年我局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实践工作,2022年组织开展了包括清洁卫生大扫除、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食品安全宣传、疫情防控大排查等志愿服务20多次,同时在三月份学雷锋活动月中,组织志愿者联合藤县餐饮协会到藤县大黎镇黎田村开展爱心助学志愿服务活动。2022年共计志愿服务500多人次,服务时长达到了4000多小时。
(二)加强清单管理,推动政府职能优化
持续推进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布本单位最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做好动态清单管理。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要求,除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直接办理营业执照。
(三)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做好“双告知”工作。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后置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除法律另有规定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3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外,其他全部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部门的许可审批文件。并履行“双告知”职责,对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经营项目,书面告知申请人必须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后才能开展经营活动,同时每月分两次定期将新设立和变更的市场主体名单通过政府OA推送告知相关部门,今年已推送21批次共8910户,其中设立6695户,变更2215户。县各行政审批部门也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及时接收和认领相关推送数据,实现工商登记告知数据在本部门业务系统内的应用和共享,促进后续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
2.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先照后证”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放宽对服务业市场主体资质、从业人员、经营场所等要求,除32项前置许可外,其他的直接办理营业执照。
3.优化审核方式,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办理效率。我股加强对办理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各环节人员的教育,提高认识,增强优化营商环境意识,对受理、审核、领导审批等环节进行提速,截至11月15日,我局共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641份、小餐饮经营许可证768份、生产经营许可证15份、食品小作坊经营许可220份。
(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我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高速高质完成企业开办工作,推行网上全程电子化办理完成企业开办工作,实现企业开办“2个环节(一次性办结6个事项、银行开户)、7个事项(营业执照申领、公章刻制、涉税业务、社会保险登记、医疗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和银行开户预约)、1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继续减免新开办企业公章费用和税务UKEY费用,截至11月15日,共为1168家企业减免刻章费用277984元,为682家企业减免了税务UKEY费用。截至11月15日,今年我县新设立市场主体7070家,同比增长28.27%;其中企业1202家,个体工商户583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
2.开展清廉窗口建设。我局聚焦落实“稳主体激活力攻坚战”要求,全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清廉窗口,在市场主体登记服务上创新实行“政银合作”,同藤县桂银村镇银行、藤县农村信用合作社签订“政银合作”战略协议,为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通过“政银合作”市场主体登记服务,2022年全县的营业执照数量比2021年同期增长了近10%,政务服务水平和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五)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已于4月15日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并于9月23日调整制定了《藤县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2022年藤县部门联合计划》《藤县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和《2022年藤抽查县部门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将更多事项纳入到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监管中,联合抽查事项由2021年的25项增加到40项。10月14日,县联席办印发了《关于调整<藤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督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我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成员名单进行了调整更新,增加了成员单位,由2021年的24个增加到26个。牵头组织全县各部门坚持以监管实效为落足点,以日常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出发点,按照制定联合抽查计划、实施联合抽查检查、联合抽查工作。首次尝试推行多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多个部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对监管对象的重复打扰,我县消防大队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开展跨部门对全县的宾馆联合抽查,把消防安全、消防产品质量、特种行业许可、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信用公示信息等一起检查,抽查结束,把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一起公示。截至11月15日,我县共开展部门联合抽查15次,应检户数388 户,已完成检查388户,100%并录入抽查结果。共发起部门随机抽查工作任务102次,检查户数1800户,1720户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
(六)加强企业信用管理
通过行政处罚的公示,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监管形成有力约束,截至11月15日,共公示行政处罚230条,行政许可1407条。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一)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1.坚持监管与办案“两手抓”模式。秉承监管人员即办案人员原则,在监管中发现案源,用案件促进监管的理念,加大对案件的查办力度。一是专业案件专业主办。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由局执法三中队牵头办理。二是简易案件属地办。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案件,由各市场监管所办理。三是推行股室之间、股所之间联合办案、联动办案。四是涉及金额数目较大、案情复杂、办案周期长、符合听证程序的案件,由各业务股室牵头办理。
2.切实保障基层所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办公条件、办公设备等,促进执法效率提高。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了50万元,用于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工作经费,全面落实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
3.给基层执法单位配齐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移动执法终端等高科技的执法装备,使执法人员能够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按规定在藤县人民政府网和信用梧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其中2022年度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257起、行政许可8981起。二是全面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梳理现有执法工作流程、规范相关文书模板,使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1年修订版)》,规定特定事项执法过程佩戴执法记录仪,实现对现场执法的全程记录。三是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022年我局共对160个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四是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定期将过期的、已调离本单位人员的执法证上报县司法局。五是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制度,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
(三)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要求
1.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法制审核工作。对本局年内257起行政处罚案件均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和综合裁量原则。同时对符合听证程序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年内共组织召开听证会2次。
2.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有效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起行政诉讼案件再审3起,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我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再审出庭3次。
3.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今年我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6起,其中维持我局作出的举报不予立案决定4起、维持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1起、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1起、行政复议审理中2起。
4.推进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协助本局与律师事务所续签了2022-2023年度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在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的基础上,不定期参加疑难案件讨论会,为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行为出具法律意见,并提供日常性的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服务,截至目前,参与疑难案件讨论20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信息服务40次,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20份,代理行政诉讼案件3起,纵深到依法行政的各个方面。
(四)全面推行免于处罚制度
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清单(2020版)的通知》,今年我局免于行政处罚案23起。
(五)依法慎用行政强制措施
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强制措施,2022年我局共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案23起。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制定我局的普法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宣传工作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起推进、一体考核、同步落实,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开展“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药品举报投诉主题宣传日、质量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册子、卡片1.1万份(套),现场接受咨询答疑0.2万人次,提高了执法服务对象的知法守法意识。
2.开展系列普法活动。结合市场监管特别是药品监管实际情况,4月份组织250多家药械企业举行6场次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药品安全科普知识,5月份组织300多家医疗机构单位17场次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法律法规,6月份组织200多家化妆品经营者举行新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培训,进一步提高经营使用者的法律意识。
3.强化网络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药品监管执法成果,切实加强正面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七)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1.守住疫情防控底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防控要求和措施。一是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县88家冷库基本能落实“一日一检”“三专”“四证”疫情防控措施。二是督促重点行业经营者依法落实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双重主体责任和从业人员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三是做好“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2.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一是开展以风险排查为导向的监督检查,建立四个清单,截至目前,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82.62%;推行小作坊花生油“互联网+监管”机制建设,全县已有70%的在产小油坊使用“食用油生产档案采集APP”,实现智慧监管与追溯;开展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检查,已立案查处1家生产企业。二是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特殊食品和食盐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持续开展电子监管系统检查和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工作,截至目前,食品销售电子监管覆盖率为99.33%。三是持续使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对辖区内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推广使用广西餐安APP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培训考核;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进行风险分级管理;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工作等。截至目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覆盖率为73.75%;广西餐安APP注册率82.96%、培训率为79.4%、食品安全管理员考核率为77.23%;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风险分级评定率为100%;餐饮服务提供者“明厨亮灶”覆盖率为65%。
3.守住药械化安全底线。一是组织开展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专项检查、藤县农村地区药品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医疗器械“清网”行动、打击非法销售装饰性彩色平框隐形眼镜、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专项行动以及化妆品“线上清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我县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行为及使用行为。二是积极配合做好GSP认证和换(发)证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新办药品GSP认证12家、换证43家、变更31家。
4.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年内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黑气瓶”整治巩固行动以及锅炉、压力容器隐患整治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等专项工作,排查安全隐患。截至目前,我县共有注册在用特种设备3019台(套)(不包含气瓶),今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02家次,累计检查特种设备315台(套),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9份。
5.抽检、稽查办案持续发力。一是全面完成2022年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其中县本级任务完成抽样1024批次,已出检验结果832批次,不合格25批次,不合格率为3.00%;自治区级任务完成抽样1162批次,已出检验结果1162批次,不合格40批次,不合格率为3.44%。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均按相关要求进行核查处置。二是对流通领域的8批次燃气具、2批次烟花爆竹、10批次成品油进行抽检,分别有2批次燃气具、1批次烟花爆竹、1批次成品油不合格,均已立案查处。三是抽查生产企业的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石粉砖)11批次、人造板3批次、非金属建筑主体材料(烧结砖)10批次、二氧化钛颜料3批次,结果均合格。四是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开展了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整治、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等。
(八)创品牌强质量,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1.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一是稳增长。截至目前(国家商标数据目前更新到第三季度),全县有效商标注册量为2226件,比去年增长12.63%,有效商标注册总量位列梧州市第二;发明专利拥有量(官方最新发布数据截止到9月份)为143件,比上年增长11.72%,增速在梧州市排第一。二是严厉打击,震慑不法经营者。今年办结3起商标侵权案件;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销毁假冒伪劣卷烟160.718万支以及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牛栏山白酒611瓶。三是强培育。广西新舵陶瓷有限公司获2022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四是积极申报。继续收集佐证材料,积极申报“藤县八角”“藤县肉桂”两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现已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五是创新平台。今年1月,正式成立藤县(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现正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成立中国(藤县)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性服务平台。
2.聚焦高质量发展助推质量强县战略实施。一是建设陶瓷产业质量服务“一站式”平台,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今年为14家企业提供了质量“一站式”服务30多次。二是推进陶瓷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目前,全县共获得绿色产品认证证书6张、绿色建材认证证书5张、低碳产品认证证书6张,总数均居全区县级前列。三是引导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8月,广西蒙娜丽莎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广西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命名为“广西质量提升示范企业”。四是加快标准化建设,年内培育《藤县同心米粉制作加工技术规范》《藤县太平米饼制作加工技术规范》等2项团体标准,11月17日组织技术专家开展审定工作。五是配合区、市市场监管局和县政府推进广西建筑陶瓷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梧州)建设。
(九)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
1.快处快办群众诉求,确保群众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今年以来,共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件801起(其中12315平台接收投诉397起,举报154起;12345平台接收投诉230起,举报6起,咨询14起), 总涉及金额78.05万元,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4.72万元。
2.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引导经营者主动向社会诚信承诺,从源头和解消费纠纷。今年新增2家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店、16家经营户“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示范店,新增1家ODR企业(在线解决纠纷企业)。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等行为。我局立足职能,切实加强价格监管,通过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防疫物资及药品、机动车检测、教育收费等多项民生重点关注领域的价格收费检查,并结合约谈告诫等多种方式,要求相关单位部门在自身行业中加强价格自律,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落实好价格收费政策。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27人次,执法车辆822车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1429家次,截至目前本县辖区内并未发生过哄抬物价、价格异常波动等情况,居民必需品等市场价格平稳有序;此外涉及供水供气供电等民生重要领域,围绕民众关心的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问题,我局联合住建局,多次约谈北京燃气集团公司藤县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商等进行政策的解读及约谈,要求必须按文件要求规范收费,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022年我局办结行政处罚案件共257起,其中食品安全案件132起、药品医疗器械案件52起、化妆品案件21起、产品质量案件14起、商标案件3起、广告案件6起、特种设备安全案件1起、价格案件1起、无照案件1起、无证烟草案件25起、消费者投诉案件1起。罚没款合计约220万元。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依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行政调解。积极开展工作并落实保障措施,配备调解人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始终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始终深入基层,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当调则调,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2022年我局组织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案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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