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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藤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理念,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上新台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服务企业和群众工作。2024年全县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实现辖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上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为了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藤县公安局率先在太平派出所实现派出所与交警中队职能整合,有效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与工作效率。
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及时更新权责清单,进一步规范对市场主体的管理工作,全面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事项清单。
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4年,藤县公安局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易制毒物品购买、运输审批、民用爆破物品、烟花爆竹运输审批均在网上审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办事效率。
2024年,我局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检查工作,对2023年以来办理案件的涉案财物进行全面清理,依法予以处理,并通过了自治区公安厅组织的专项审计;经自查,2024年我局没有发生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的现象。
持续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度,按照最大限度利民便民原则,明确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工作情况
2024年,藤县公安局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加强宪法学习宣传。2024年12月4日,我局组织3名民警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宪法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组织派驻法治副校长到挂任学校开展宪法宣誓,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作为法治藤县建设的首要任务;全体民警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支持配合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对县人大提出的提案及时办理并回复。
2024年,藤县公安局积极配合梧州市人大开展《梧州市藤县狮舞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认真落实2023 年县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好案件听证工作,认真落实梧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藤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对建议书指出的问题积极整改,全力配合县人民检察院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2024年,藤县公安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藤县公安局制订有规范性文件。对出台的相关通知类文件,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杜绝侵犯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工作情况
藤县公安局依靠执法监督委员会,全面落实日常执法监督、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策工作机制,聘请广西益远律师事务所五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聘任一名在职民警担任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事)件决策事项的讨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工作情况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民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所有执法视频(包括接处警执法记录仪视频)上传警综平执法音视频系统,110指挥中心对现场处警的民警上传的执法音视频进行检查,发现不规范行为的当场予以纠正,法制部门每周对执法音视频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督促办案单位录入,对没有录入执法音视频的案件,法制部门在审核审批时不予通过;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过程中,在治安处罚环节设置500元以上罚款及警告以上的处罚需经法制部门审核制度,执行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均需由法制部门审核的制度;落实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通过广西阳光执法网进行公示;全面实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行政处罚严格按照《广西公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新录用43名民警参加全区公安机关初级执法资格考试,并对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单独执法;加强对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对新录用的行政辅助人员进行不少于5天的岗前培训,并落实带辅民警,同时定期组织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全局在职在编的390人参加2024年度全区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及考试。
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要求,落实各项告知制度,在第一次询问时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法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
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受理立案行政机关移送案件75起,打击违法犯罪人员96人。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情报搜集研判。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推动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信访、司法、公安、网信及各乡镇等部门组成的县级情报专班,统筹全县力量开展情报线索收集、研判、稳控工作。今年以来,共收集各类维稳情报信息400多条,成功劝解涉稳问题9次。
二是强化社会面整体治安管控。依托社会治安巡防新机制,落实重点时段护学岗制度,落实“一村一辅警”及“一村一干警”工作措施,采取联勤联动和网格化布警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管理。
三是强化安全监督管理。对全县涉爆企业、加油站、寄递物流单位等开展常态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爆破作业点、民爆储存仓库及相关从业单位进行安全监管,实现年内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零发生。
四是强化舆情处置工作。共处置重要信息121条,上报舆情线索658条,举报删除网上有害负面信息635条。
五是强化校园安全防线。积极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密切联系,共促“平安校园”联防联控机制长效稳定运行,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全县校园范围内的地毯式排查、摸底,并对存在问题的校园全部督促整改完毕,现全县所有校园4+N达标率均达100%;做好中小学上、放学高峰期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障工作,在该时段安排民警、辅警到重点地段开展交通疏导工作,确保道路畅通,确保辖区校园安全。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建设情况
创建“三所一站一村(社区)”、“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干警”矛盾纠纷联调化解模式,抽调77名辅警到村驻村开展工作,落实153名民警进村开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行“社区警务+网格化管理”的工作模式,优化充实社区警务队伍力量。紧盯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婚恋纠纷、债务纠纷、劳资纠纷等家门口的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常态化开展。
发挥行政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作用。2024年,藤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289起行政案件进行调解结案。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4年,不服藤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向藤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19起,藤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19起。
加强与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不服藤县公安局行政处罚(处理)向藤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一审6起,其中维持5起,原告撤诉1起;二审5起,其中法院维持4起,上诉人撤诉1起。
为持续有效治理全县公安机关信访突出问题、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我局今年以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百日行动”为抓手,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深入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核查办理工作。2024年以来,我局共收到信访(来访)106件,已办结93件,有13件正在办理中。
认真开展涉法涉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共排查出重点信访案件16件(其中重复10件),均实行领导包案制度,经工作,实体性化解0件,程序性办结16件。
做好网上执法巡查工作,每天将在巡查过程中的问题案件发给各执法办案单位,并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共巡查发现并督促整改案件287起,年内未发生已受理立案问题案件和超期立案问题案件。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细化执法办案责任,健全执法办案权责清单制度,严格落实法制员制度,加强案件质量审核和法律适用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贯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配套机制,加强执法的信息共享,前移监督端口,加强对接处警、受立案等突出问题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公安执法责任体系改革,细化执法办案责任,健全执法办案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案件主办人制度,进一步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八)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利用广西警综平台,所有案件均录入该平台,案件全程网上流转;加强民警教育培训,确保全体民警熟悉使用该执法平台。
二是加大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向基层倾斜力度,调配10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应急警力用车,落实200台4G对讲机、200台350兆对讲机、406台5G执法记录仪、无人机3台、应急通信指挥车1辆及30个采集站,及时为各单位增配、调换单警装备,解决全局警务人员的执勤装备问题。
三是作为全区政法协同试点单位,积极配合开展试点,利用广西警综平台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的同时,向司法机关推送执法平台数据,实现数据共享。
四是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对外服务系统,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人口信息核验和户籍人口基本信息查询。
五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加强信息化技术、装备配置和应用,通过5G执法记录仪实时回传执法现场情况,加强对民警执法规范化的管理,及时纠正现场执法不规范行为;探索对公安机关监管人员特别是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通过执法APP管控,掌握其动态。
(九)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设情况
藤县公安局党委认真加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依法治县工作的正确方向。2024年,藤县公安局党委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党建就是抓全局”理念。抓实党建引领促业务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党性教育、忠诚教育、深化政治站位,抓好典型引领,7次组织全局民辅警参加警示教育;重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公安工作上新台阶努力工作。组织5批共400多人次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念专题讲座,为全局全体党员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供党员民警日常学习习近平关于依法治国的相关论述,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规范民警日常执法行为。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藤县公安局党委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领会精神、吃透精髓、把握要义上下功夫,组织全体所队一把手参加为期一周的脱产培训,分四批组织全局民警参加为期2天的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藤县公安局生根落地,全体民警自觉践行。
加强执法队伍和法治工作者能力建设,每季度举办一期法制业务知识培训班,加强对法制领导、法制员、法制后备人员培训,组织法制领导、法制员考试三次,进一步提高法制人员的业务素质。今年以来共举办法制业务培训班4期,培训法制领导、法制员、法制后备人员326人次,抽调3名法制员、1名新任所队领导到法制大队跟班学习。
组织全局民警参加公务员学习培训和学法用法考试,同时各警种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2024年,藤县公安局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派驻法治副校长到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各单位利用的LED显示屏及时宣传新的法律法规和防盗抢、防诈骗等常识;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到群众流动量较大的文化广场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坚持党建引领,落实公安机关“百日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党员民警扛旗争先,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组建“党员先锋队”“党员突击队”,提炼工作目标、工作方法等形式,形成党建+“百日行动”浓厚氛围;注重先进典型培树。认真挖掘日常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培树一批岗位先进标兵,充分发挥先进引领作用。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突出服务发展,着眼社会大局,为藤县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开展涉企案件排查5次,进一步规范涉企案件办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维护重点项目施工秩序,同步依法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行为,年内打击阻挠重点项目施工团伙1个;三是优化户政、治安、出入境、交管等方面服务举措,进行群众办事“一窗通”试点工作,户政、出入境、交管业务整合到每个窗口均能办理;四是与县有关部门沟通,将藤县公安局的政务服务窗口统一搬迁到藤县政务中心新址办公,为群众提供舒适、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党建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民警、辅警服务群众和企业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
(二)执法监督、与法院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民警、辅警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探索不够深入,特别是发重大案件社会矛盾排查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藤县公安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全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政治建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理念,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民警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努力为藤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全力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一村一辅警”、“一村一干警”的职能作用,深入农村基层,依靠人民群众和基层组织力量,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聚焦公安主责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藤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突出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藤县高质量发展贡献公安力量。
藤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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