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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县林业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12-12 16:30     来源:藤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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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藤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涉林工作,切实加强法治林业建设。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成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局党组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督促领导干部紧跟形势,把握重点,围绕中心工作,我局制定《藤县林业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藤县林业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

(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尤其是强化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强会前学法工作,强化普法责任制,积极做好“谁执法谁普法”、“法律六进”等普法宣传工作,落实各股室、下属单位及涉林企业的普法责任。

(三)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规范

加强制度建设,努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的完善。我局聘请了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严格执行《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办发〔201986号)要求,进一步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执行我局制定的《藤县林业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藤县林业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藤县林业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藤县林业局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藤县林业局行政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等制度性文件。严格执行《藤县林业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即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坚持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以及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的原则,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推进依法行政。

)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1.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工作  

通过巡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移交图斑等案件来源方式,2024年已查处林业行政案件234起,作出林业行政处罚罚款共300多万元。其中滥伐林木150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8起,毁坏林地46起。此外,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我局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共移交27起。

2.森林防火工作  

2024年我县没有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智慧林火卫星热点数明显减少经统计,2024年智慧林火卫星热点热点数为343个,同比减少了80个。对生产性野外用火,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并派出人员到实地核查,符合用火条件的,方予以审批,共审批了野外用火863件,其中县级审批125件、乡镇级审批了738件。

3.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  

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部署下,我局加强了对全县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巡护工作,确保自然保护地资源不受破坏。印发了《藤县自然保护地巡护管理制度》,将自然保护地巡护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加强对全县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巡护,每季度巡查2次以上,确保自然保护地资源不受破坏。

4.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组织国有林场、协同各乡镇政府到集市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和《广西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在人流主要活动区域摆放宣传展板,向群众讲解典型案例。我局协同县市场监督等部门加大对捕猎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保护野生动物安全,对非法养殖户下达了限期自行整改处理通告,放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6只、国家“三有”动物5只;林业执法人员联合县公安在藤州镇河口村的山地上无害化处理了89斤蛇类。

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加强涉林经营场所的日常安全监管,重点对森林防火、木材加工企业、汛期安全防范、林区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等领域开展林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累计出动车辆70辆(次),检查人员90多人(次),检查企业32多家,累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8处,已整改28处,整改率100%。

6.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工作

全面开展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木材加工企业非法收购、加工、经营、运输松科植物及其制品使用、跨区域调运松原木、松木方条、松木质包装材料等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2人次,执法车辆36车次,查处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案件13起,其中行政处罚7起,办结6起,正在办理1起;移交公安部门刑事立案6起,破案4起,2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起正在侦办中,收缴违规松木395.64吨,处罚款1元;1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广西首例非法调运松材线虫病疫木被处以实刑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行为。

(五)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1.自觉接受监督

我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执行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制度。积极认真办理县人大或县政协提案议案,自觉接受监督机关、监督组织或个人的询问和质询。

2.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我局已通过在政府门户网、县微信公众号、发派传单等方式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社会公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受理答复市林业局、县纪委、县政府、县信访局交办和通过12345平台群众来信来访涉林信访问题共86件,坚持做到件件有回音,答复率100%。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都及时查处。加强林业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问题,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公开林业工作等信息。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足

我局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还不够广,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群众的涉林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宣传教育内容还不够充分、不够全面,内容还要更加与时俱进;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多样,不够通俗易懂,林区一些老年人文化知识不够,理解能力有限,效果不佳。

)行政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待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偏少,部分执法装备配备不到位,执法方式比较落后,执法手段比较单一,从而导致执法力量薄弱。尤其是缺乏具备高素质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行政执法工作经费紧张,也制约着工作的能动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林业工作实际,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好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积极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涉林工作落实

带头学法,勤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林业业务知识、法制法规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主动咨询法律顾问。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法律六进”等工作的领导,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

四、202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深入推进林业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将继续努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这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拓宽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克服困难,迎难而上,抓好对偏远林区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推陈出新,与时俱进,积极宣传最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尤其是重点抓好近期涉林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更新宣传形式和手段,结合互联网时代新媒体的趋势,利用林业局微信公众号等,大力进行林业普法宣传教育,重视普法宣传的通俗易懂性,耐心的为群众讲解。

)继续抓好学习,在学习培训上下功夫

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的能动作用,给权利、给舞台,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行政法规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能执法,个个过得硬;进一步引入人才竞争机制,充实林业队伍;加强林业队伍培训,组织开展护林员基本技能培训、具备行政执法职能单位集中轮训,切实提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的职业素质和服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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