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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藤县林业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藤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行政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强化法治宣传为重点,扎实推进林业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县林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林业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年召开法治建设相关会议3次,完善了《藤县林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藤县林业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
2.加强法治宣传。我局高度重视普法宣传工作,尤其是与林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林业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设点宣传、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增强了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夯实了法治建设的群众基础。2025年,在藤县文化广场、河西河堤、各乡镇街区等设点宣传超30次,悬挂横幅1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4万多份。
3.强化责任落实。制定《藤县林业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重点任务,明确责任股室、完成时限和工作标准,形成“任务清单化、责任具体化、推进常态化”的落实机制。局领导加强对各股室、下属单位调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1.健全规章制度。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印发了《藤县林木采伐审批监督制度》和《藤县林木采伐伐区调查设计管理办法》等2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林木采伐行政许可行为,确保相关审批事项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2.强化法律顾问作用。2025年聘请了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查等工作,全年共审查合同10份,提供法律咨询15次,出具法律意见5份,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年共公示行政执法信息6153条,其中行政许可5855条、行政处罚298;配备执法记录仪7台,对所有执法活动进行全程记录;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对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执法行为合法规范。
2.加大执法力度。一是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工作。利用广西森林资源动态监管平台,及时发现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2023年森林督查图斑和2024年林草执法图斑共有1961个违法图斑,通过协同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各乡镇开展图斑查处整改专项行动,切实强化图斑整治查处。截至目前,全县2023年森林督查图斑和2024年林草执法图斑处置完成率为100%,案件查处整改到位完成率为83.5%,未完成部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2025年截至目前,我局共立行政案查处了298宗,收取罚没款共计391.1万元。二是森林防火工作。2025年我县没有发生森林火灾,没有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智慧林火卫星热点数明显减少,经统计,2025年1—11月热点数为343个,大部分是有证炼山,野外火源管控做到有据可依。严格执行生产性野外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并派出人员到实地核查,符合用火条件的,方予以审批,共审批发放50亩以上炼山审批许可证90份。三是自然保护地监管工作。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部署下,我局加强了对全县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巡护工作,确保自然保护地资源不受破坏。印发了《藤县自然保护地巡护管理制度》,将自然保护地巡护工作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加强对全县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巡护,每季度巡查2次以上,确保自然保护地资源不受破坏。四是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印发《藤县2025年打击涉鸟类等野生动植物资源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方案》,全面推行“县-乡镇政府-村委-生态护林员”四级防控网格化管理模式,将管护责任具体落实到镇政府、村委、生态护林员。持续开展集中清理捕鸟网和排查非法买卖野生鸟类专项行动,积极组织人员对辖区的市场、饭店等场所进行核查,看是否存在贩卖鸟类等野生动物行为。今年以来,协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等单位,对鸟类活动频繁的农田、果园、菜地等重要区域进行日常巡护巡查,对农易市场、农田村庄、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巡查无死角、全覆盖。累计投入巡查13000人次,巡查17个乡镇,302个行政村(社区),共发现非法架设捕鸟网15处,清理捕鸟网15张共380米。排查了贸易市场(禽畜售卖点)81个、餐馆饭店29家,收到举报线索1条,暂未发现有买卖野生鸟类等情况,从源头上有效消除了一批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对发现的疑似问题做到第一时间现场制止、第一时间按程序上报,形成了快速反应机制。五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坚持“强监管、严执法”要求,聚焦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四不两直”、明察暗访、联合执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95人次,检查林业生产经营单位40家,排查出安全隐患32处,均已完成整改,有力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六是松材线虫病疫木检疫执法工作。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全面加强检疫执法监管。2025年出动执法人员84人次,执法车辆18车次,查处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案件4起,其中行政处罚4起,办结4起,收缴违规松原木及松锯材82.09吨,处以罚款6000元。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部分群众和企业法治意识淡薄,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
(二)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机构改革后,我局撤消了专门的执法机构,相关涉林行政执法事项委托给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开展,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交不够顺畅,联合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三)法治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宣传覆盖面不够广,部分偏远林区群众的法治意识仍然薄弱。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林业工作实际,每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好部署,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积极推进各项法治政府建设涉林工作落实
带头学法,勤于思考,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林业业务知识、法制法规方面的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主动咨询法律顾问。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法律六进”等工作的领导,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积极配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工作。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强化法治意识培养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开展常态化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大对群众和企业的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执法效能
健全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执法大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
(三)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办理,提高线上办理率和群众满意度;加强政务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确保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完善制度体系建设
结合林业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健全林业法治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强化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执法监督等工作中的作用,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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